压力容器的管理内容
1.压力容器的界定
与一般容器(常压容器)不同,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容器,才被称为压力容器。
①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其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②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压力容器的几何)大于等于0.025立方米,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
③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
2.压力容器的使用
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中的常用设备,也是容易发生破坏事故的特种设备。在操作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①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有关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②操作人员须取得质监部门统一颁发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对工作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③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实行压力容器安全操作挂牌制度或采用机械连锁机构防止误操作。检查减压阀是否失灵否。装料时,避免过急过量,液化气体严禁超量装载,并防止意外受热等。
④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压力容器开始加载时,速度不宜过快,要防止压力突然上升。对于高温容器或工作温度低于0℃的容器,加热或冷却都应缓慢进行。尽量避免操作中压力的频繁和大幅度波动。
⑤经常检查安全装置、附件、辅助工设备及控制装备,以确保这些设备能发挥正常效能,检查所有配件是否安装妥当及接口有无渗漏。
⑥对于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当压力容器的内部压力完全释放、安全联锁装置脱开后,方能打开快开门的联锁联动功能。压力容器的使用压力不能超过压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以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⑦经常检查安全阀、压力表有无失效、有无按规定送校验。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新安全阀在安装之前,应根据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送校验后,方可安装使用。
⑧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对压力容器的受压部件进行重大修理和改造,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将修理和改造方案报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审查,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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