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管理
电气安全主要包括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两个方面。人身安全是指在从事电气工作和电气没备操作人员的安全;设备安全是指电气设备及其关联的设备、建筑物等的安全。
体触电事故可分为直接接触事故和间接接触事故两类。直接接触事故是在电气装置运转时,操作人员直接与带电体接触的触电事故。
间接接触事故是当电气装置的绝缘发生劣化,绝缘性能降低,造成内部带电体漏电,导致设备外壳等非导电部位带电,此时操作人员触及这个部位就会形成触电事故,称为间接接触事故。
从对各种触电事故原因的分析来看,一方面是电气设备的结构、装置有缺陷,不能满足安全要求,而造成的事故;另一方面,是怍业人员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事故。
因此,必须加强电气设备的强制检测和维护保养,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在电气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时,在安全技术上应满足规范要求。
1)用电设备要采取保护性接地。保护性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接地体连凑,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系统中,在正常情况下,各种电力装置的不带电的金属外露部分,除有规定外,都应接地。
如,电动机及其拖动装置、变压器、电器、移动式用电器具的外壳;配电屏与控制屏的框架;电缆外皮及电力电缆接线盒、终端盒的外壳;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丝及起重机轨道;装有避雷器的杆塔;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器、电容器等装置的外壳及支架等。低压电力系统要装设保护线(PE线)。
电气设备的导线应严格按照规定敷设,防止导线的绝缘包皮被磨破,避免造成漏电和触电的危险。
2)用电设备的带电部分对地和其他带电部分相互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眶离是人与带电体、带电体与带电体、带电体与地面(水面)、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需保睁的最小距离,又称安全净距、安全间距。当实际距离大于安全距离时,人体及设备才安全。
安全距离既用于防止人体触及或过分接近带电体而发生触电,也用于防止移动物体碰撞或过分接近带电体及带电体之间发生放电和短路而引起火灾和电气事故。安全距离应保证在各种可能的最大工作电压或过电压的作用下,不发生闪络放电,还应保证工作人员对电气设备巡视、操作、维护和检修时的绝对安全。
各类安全距离在国家颁布的有关规程中均有规毫。安全距离分为线路安全距离、变配电设备安全距离和检修安全距离等。
线路安全距离指导线与地面(水面)、杆塔构件、跨越物(包括电力线路和弱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变配电设备安全距离指带电体与其他带电体、接地体、各种遮栏等设
施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检修安全距离指工作人员进行设备维护检修时与设备带电部分间的最小允许距离,可分为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带电作业时人体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
一般地,运行电压在lOkV及以上者,不得小于3m;lOkV及以下者,不得小于1.Sm。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充油开关电器附近使用电炉或喷灯等,发现导线断落地面或悬在空中时,应立即派人看守,任何人不得接近断头(室外8m以内,室内4m以内),并立即通知负责人前往处理。
3)明确划定标示电气危险场所,禁止未经许可之人员进入(如变电室或配电室)。在电气设备系统和有关的工作场所装设安全标志。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为保证安全,应采取停电、验电、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栏。检修时,在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手柄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识牌。
在带电运行的无绝缘包皮的架空裸电线附近施工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监视人员监视指挥,设置护围,装设绝缘用防护装备。
4)根据电气设备的特性和要求,采取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如,电焊机使用过程中,由于生产条件受到限制,电焊机的出头线较短。对于这种情况,要采取重复接地的方法。
重复接地是指零线上的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连接,其作用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减轻零线断线时的触电危险,缩短碰壳或接地短路持续时间,从而尽可能保证安全。再如,使用手电钻、电动砂轮机时,外壳应接地,并站在绝缘垫上或戴绝缘手套操作。
5)对于没有电气操作证或资质的工作人员,不得安装或拆卸电气设备、装置和线路。要保持电器、带电体绝缘部分干燥、清洁。
在对设备进行保养和进行电气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遇到设备发生电气故障时,要及时通知电气检修人员,不得擅自乱动。在温度较高或设备因漏雨而淋湿等情况下,必须先经电气工作人员验电,测试绝缘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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